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浏览:时间:2017-10-31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一、学校概况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风光秀美的历史名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被誉为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吉林省地方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校。

学校以职教师资教育为核心功能,以应用型专业教育为主线,形成了职技高师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术教育“三位一体”,职教教师培养与培训“双重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学属性上,坚持应用性、师范性和学术性的“三性”统一;在办学特色上,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双师”型人才,突出创新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使学生既有师能又有技能;在内涵及载体建设上,始终致力于职教师资培养、职教师资培训、职教科学研究、职教信息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在服务职教全局上,注重发挥职教师资保障、职教科研引领、教育教学示范和职教文化建设四大母机功能。

目前全校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教职工821人,专任教师5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0人,副高级职称292人,获硕士以上学位504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与硕士生指导教师共30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传媒与数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3个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2个教研部,职业技术教育、设计艺术、传媒、食品与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机电技术、企业管理、应用化学、吉林省地方经济、葡萄酒工程、中职德育工作11个研究所。设有43个本科专业,16个高职高专专业,以工科类专业为主体,覆盖工、文、管、理、经、教育、艺术7大学科门类。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关于做好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试点单位确认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与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向省学位办提出申请,经省学位办批准,同意我校与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工作,我校和长春师范大学一起组织材料,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认我校和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

2017年省教育厅下发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与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继续开展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硕士学位类型

高校名称

招生计划

教育学硕士(0451)

专业学位

长春师范大学

4

工程硕士

(0852)

专业学位

长春工业大学

2

食品科学工程(0832)

专业学位

吉林农业大学

2

三、报考条件

符合所报联合培养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即可。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照考生所报联合培养院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研究生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所需证件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在规定时间带好证件前去进行现场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时间、科目、地点及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复试

通过初试,报考吉林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与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所报联合培养院校网站或电话向考生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十、培养方式

研究生期间的基础课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在所报考的联合培养院校完成。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考生所报考的联合培养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证书发放

研究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所报考联合培养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准确。同时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

报名咨询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jltie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电 话:0431—8690766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908108   邮编:130052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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