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4-03-22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向我校提出加分申请:

1.考生提出加分申请须提交《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表》(见附件),同时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和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

2.考生请于2024年3月25日12时前,将加分申请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ihy@jlenu.edu.cn,加分申请电子版材料须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姓名”,逾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和教育部下达的加分人员详细清单以及申请加分的考生名单,开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通过的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0431-86908108   邮编:130052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版权所有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