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崇尚学术、锐意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吉工师字〔2025〕120号)规定,现开展202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上半年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文献综述应客观、详尽,创新性较强,研究成果丰富。
3.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写作规范、准确。
4.论文评阅结果平均分一般不低于80分。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与程序
1.个人申请与导师推荐:申请人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答辩委员会推荐:答辩委员会结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评阅与答辩情况,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名单。
3.学院初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学术成果,审核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评审与公示: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建议入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最终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最终名单。
五、评选办法
1.指标:评选原则上不超过本学年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15%。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异议论文进行审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论文/成果电子版: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PDF格式),同时提交纸质版一份。
2.汇总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按推荐优先次序排序)。
3.申请表及佐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