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吉工师字〔2024〕74号),现将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开题报告工作需在10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开题报告工作具体要求
1.开题报告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至少包括1名校外同行专家),任命组长1名(正高级职称)。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
2.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模板》(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见附件1),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填报。《开题报告书》需经导师审核,由导师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待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开题报告书》纸质版,并完成签字流程。
3.秘书在开题时间确认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备(开题时间/地点、考核小组成员、学生名单),填写《开题报告答辩安排表》(见附件2),并同步报送至质量监控中心。
4.学位论文开题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开题情况并填写《开题记录表》(见附件3)。研究生需根据开题报告内容进行汇报。考核小组就报告内容提问,研究生答辩。随后,考核小组结合研究生汇报与提交材料,集体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
5.研究生在完成开题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开题报告评审表》(见附件4)中的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成后,将表格上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完成表中的开题考核小组成员信息、评审意见及评议结果等内容的填写。此表由学院留存,须随学生论文答辩材料、学位审批材料等相关文件装入论文档案袋归档。
6.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结论。合格者应根据考核小组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做进一步调整完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不合格者需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应在首次开题报告日1个月之后进行。重新开题须本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材料报送
开题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201室。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0日